各系:
根据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的数据填报时间安排,现请各系填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见附件。
该表原则上由教学主任全面负责,学管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协助。
请以系为单位,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稿于5月18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学督导科柴卫淑老师处.
注: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采集项说明
3.3 是否当地支柱产业相关专业:支柱产业指 2010 年以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到重点发展的产业。
3.4 本专业专任教师数(人):是指在本专业任教的,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数。同一名专任教师若归入一个专业,则不可再归入其他专业。专任教师的归属通常根据其专职岗位来判断,如:一名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被聘到多个专业上计算机基础课,则该教师应作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专任教师,对其他专业都是兼职。)
3.5 2016 学年授课企业兼职教师数(人):是指院校以协议方式正式聘请的,在 2016 学年执行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同一名企业兼职教师若归入一个专业,则不可再归入其他专业、重复计算。
3.6 2016学年企业兼职教师授课课时量(课时):企业兼职教师在2016学年为本专业学生授课课时总量。
3.7 本专业在校生数:是指本专业当前所有具有学籍的在校生总数。包括中职、高职、五年制等类型。按 2017 年 12月 31 日统计时点数据填写。
3.8 本专业在校生中企业订单学生数: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院校签订合同约定相关的就业和服务年限共同培养的学生数量。这些学生主要就业去向就是该企业。不大于本专业在校生数。
3.9 本专业毕业生数:是指本专业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总数。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但于该学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3.10 本专业毕业生中直接就业数:是指本专业直接上岗就业的毕业生总数(含创业),包括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人数、合法从事个体经营人数、其他方式直接就业人数等。不包括升入各类高一级院校的毕业生。每年数据填写上年度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统计时期数。
3.11 本专业毕业生中专业相关岗位就业数:填写本专业直接就业毕业生中,从事的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同属专业大类的人数。小于直接就业数。
3.12 本专业毕业生中国家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数:
3.12 本专业毕业生中国家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数:指学校当年已获得由国家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人数。
3.13 本专业毕业生中行业企业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数:
3.13 本专业毕业生中行业企业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数:指学校当年已获得由行业颁发、或近五年曾列入世界企业 500
强和中国企业 500 强排行榜的企业颁发,并得到公认的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人数。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教学督导科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