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教学改革及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根据工作安排,开展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活动。安排如下:
一、教师评学内容与对象
教师评学指任课教师(包括每个班的所有理论课程任课教师及机房、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课的指导教师)对授课班级整体学风纪律、学习环境、学习环节、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有在校班级。
二、教师评学要求
1、各系由教学副主任负责组织此项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将评学工作传达到每一位相关教师。
2、各任课教师在填写评教表时,对所授课班级以及课程名称使用全称。根据授课情况,对所授课班级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打分,并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发回教师所属系。
3、各系将本系有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包括外聘的兼职兼课教师)的评学表格收齐后,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发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教学督导科徐宝增老师处。
4、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将对各系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形成教师评学报告在OA上发布并报相关院领导,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其他
教师评学是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渠道,各系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系对任课教师所填表格不得随意删改,对提交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附件:《教师评学表》
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18年5月3日